法院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,并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出海
海峽導報訊(駐臺記者 薛洋)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臺北市長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被告移審庭,合議庭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交保,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出海。
島內(nèi)檢廉單位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,昨起訴柯文哲11人,包括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移審,臺北地院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審判長江俊彥審理柯,柯文哲自辯無罪,經(jīng)6個小時以上檢辯攻防,今天凌晨裁定包括柯文哲在內(nèi)的全案5名在押被告全部交保。
其中,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、沈慶京4000萬、應曉薇1500萬、彭振聲500萬、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外,加保800萬元;所有人均限制住居、出境出海,同時嚴禁接觸、干擾證人。
據(jù)悉,柯文哲否認犯罪,在羈押庭中表示,檢察官在他家搜得U盤指控他收賄,但記錄的“小沈”、“1500”等資料不能說每一分都是他做的,U盤雖然是他的,但不知里面灌了哪些東西。
法院裁定指出,審酌本案在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之情形下,且被告等人前經(jīng)本院裁定羈押,并禁止接見、通信,重要證人于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,本案復已有證據(jù)可佐,接下來相關被告人無羈押之必要。
不過因裁定交保金額龐大,須待臺灣銀行駐臺北院檢人員今天上午9點上班后協(xié)助點鈔,柯文哲5名被告均暫留法院候?qū)徥疫^夜,等候家人親友籌錢辦理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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